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21-04-20 10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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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统战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工作职责是:
一、负责组织协调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和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,检查执行情况,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。指导二级党组织统一战线工作,负责基层统战工作人员培训。
二、支持、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、知联会加强自身建设,帮助和指导民主党派基层组织、知联会搞好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制度建设,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活动。
三、负责党外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政府参事、文史馆员等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,支持他们认真履行参政议政、建言献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责,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。
四、负责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沟通,配合学校党委召开党外人士双月协商座谈会、暑期学习谈心会等,及时向他们传达有关重要文件、通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。经常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,充分发挥他们在治学、治教和治校中的重要作用。
五、负责党外优秀人才预留和优秀党外年轻干部队伍建设,会同组织部门承担党外干部的培养、考察和推荐工作。
六、负责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,加强与少数民族师生的联系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。
七、协调做好海外留学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、管理和服务工作,发挥留学人员在学术、信息、管理等方面优势;拓展学校对外宣传,促进对外合作。
八、负责港澳台侨相关工作,支持、指导侨联、台联和欧美同学会等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,协助开展各项活动。
九、负责组织开展统战理论和政策研究,承担统战宣传和统战信息工作。
十、负责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